(1)請您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您應對咨詢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咨詢中不得含有造謠、誹謗、攻擊他人的內容和言論。否則,您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
(3)請您保存好您的咨詢反饋碼,以便查詢您咨詢信息的回復情況。
(4)辦理時限: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處理。
(1)請您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您應對來信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信中不得含有造謠、誹謗、攻擊他人的內容和言論。否則,您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
(3)請您保存好您的反饋碼,以便查詢您投訴信息的回復情況。
(4)辦理時限: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處理。
生態環境部
省(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
省直廳局網站
市縣(區)生態環境局網站
網站標識碼:
3500000064
閩公網安備
35010202001270號
備案號:
閩ICP備13013504號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環保路8號郵箱:bgs@www.355uc.com郵政編碼:350003
版權所有:?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中文域名: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政務
主辦單位: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維護單位:福建拓爾通軟件有限公司
為確保最佳瀏覽效果,建議您使用以下瀏覽器版本:IE瀏覽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瀏覽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瀏覽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內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