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閩江干流水質首次實現全部優質水,是全國獨流入海大江大河中最好的。”6月3日,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福建省生態環境狀況新聞發布會,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許碧瑞表示。
福建省內“綠水長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功不可沒,背后有經濟賬本。2003年,福建省在全國率先啟動九龍江流域上下游生態保護補償試點,之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閩江、敖江等流域。近年來,福建省建立了覆蓋全省12條主要流域的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僅僅閩江,福建每年安排超5億元用于閩江流域生態補償。
福建生態補償制度的不斷探索完善,生動地體現了改革先行、實踐跟進的體制改革路線圖。獎懲分明、規范運作的補償資金分配機制,較好解決了“錢怎么籌”和“錢怎么分”兩大難題,有效促進了流域上下游關系的協調和水環境質量的改善。
閩江東流,奔騰入海。 圖為福州三江口全貌。 (林雙偉 攝)
雄江蝶變
閩清縣雄江鎮,曾經的小漁村,如今蝶變為“水上布達拉宮”“福建小洱海”,迅速成為網紅打卡點。現在,每周末接待游客超3000人次,春節期間峰值流量超1萬人次。
從“賣好魚”到“賣好景”,背后是一條福建特色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之路。雄江打響的正是“福建省全面清退閩江水口庫區網箱水產養殖”的第一槍。
閩清雄江斷面總氮濃度常年偏高。監測結果表明,水口庫區網箱養殖是閩江干流氮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
2024年1月,根據省里安排,閩清縣在全省率先啟動水口庫區網箱養殖全面清退工作,涉及雄江鎮、桔林鄉共187戶1773個網箱,面積12.8萬平方米(包含之前棄養廢棄網箱尚未清理上岸部分)。經測算,清退項目計劃總投資9644萬元,其中,清退補償4936萬元,養殖戶上岸轉產轉業補助4708萬元。
閩清縣財政困難,清退項目存在較大資金缺口。為充分發揮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在解決區域性突出環境問題和保護流域水環境方面的作用,省級財政先后從省級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資金中專項下達資金4250萬元。福州市級財政給予補助900萬元。省、市兩級共給予閩清縣網箱養殖清退項目專項資金補助5150萬元,有力推動網箱養殖清退工作順利開展。
截至2024年3月底,閩清縣全面完成養殖網箱清退工作,較省里下達的時間要求提前了9個月,共清退養殖網箱面積12.8萬平方米。
到2024年底,閩江流域水口庫區全面完成網箱養殖綠色轉型,碧水清波重現,庫區水質穩步向好。閩清縣有序引導轉產轉業綠色轉型,立足“生態”“臺青”元素,加速推動庫區全域開發,推出“橄欖湖大院”“水天一色”“這有江”“村民會客廳”等特色民宿集群,“水上布達拉宮”“福州小洱海”美譽小有名聲。引導漁民順利轉產轉業、二次創業,漁民轉業安置率達90%。
福州新政
今年4月,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福州市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實施方案》,有效期五年。方案以閩江、敖江、大樟溪等主要流域為重點,率先構建省內首個覆蓋設區市全轄區的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體系,也是省內首例設區市縣際的橫向補償新政。 方案以持續改善流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橫向補償,實行“誰達標,誰受益;誰超標,誰賠付”,倒逼上游更加積極主動提升水質。
方案按不同河流的干支流設置賠付金額。其中閩江干流900萬元/年(75萬元/月),支流120萬元/年(10萬元/月);敖江干流360萬元/年(30萬元/月),支流省控斷面180萬元/年(15萬元/月),支流其他小流域斷面30萬元/年(2.5萬元/月);大樟溪600萬元/年(50萬元/月)。
按月考核,采用每月累計均值評價,每月或全年累計均值達到目標的,上游無需賠付下游。否則,第一次累計月均值超標,賠付1個月的金額,以后每超標一次,按0.5個月的賠付金額遞增(如第二次超標,賠付1.5個月的金額;第三次超標,賠付2個月的金額……),直至賠完為止;如上游地區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全年累計均值達標的,原計算的賠付金額則無需賠付。
同時,為激勵上游提供更多優質水,市級財政在原有每年3000萬元的基礎上,追加2000萬元,予以支持和引導。
為何要實行橫向補償?福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四級調研員周毅津表示,福州市區飲用水水源來自閩江、敖江,上游的閩清、羅源、永泰的優質水比例不高,甚至低于下游。福州市此次進一步深化生態補償制度改革,實施縣(市、區)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一方面倒逼上游更加積極主動提升水質,另一方面也是完善美麗河湖建設體系、提升美麗河湖建設水平的需要。
福建實踐
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讓閩江干流水質2024年成為獨流入海大江大河中的全國最好。
來自省生態環境廳的數據,閩江流域補償資金,從2005年2000萬元增長至2024年的5.2億元,帶動治理項目落地見效。
在實施重點流域生態補償過程中,福建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努力破解補償資金“怎么籌”“怎么分”等難題,有力調動上下游護水積極性。
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是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時開創的生態文明建設創新理念和重大實踐。2001年6月18日,時任福建省省長習近平簽發第65號福建省人民政府令,宣布《福建省九龍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辦法》發布施行。辦法發布次月,習近平在漳州調研時要求加強協調。在習近平的謀劃下,福建形成了河流下游受益的地區給上游地區補償的良好機制。
2003年,福建在全國率先啟動九龍江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試點,之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閩江、敖江等流域。按照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要求,2015年,福建出臺《福建省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辦法》,對流域生態補償金籌集、分配、使用、監管做出明確規定,建立了覆蓋全省12條主要流域的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
2018年,《福建省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行方案》印發,把23個縣(市)納入省內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實施范圍,探索實施績效掛鉤的補償制度。
錢從哪里來?“全省12條主要流域范圍內的所有市、縣既是流域水生態的保護者,也是受益者,對加大流域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投入承擔共同責任。”省生態環境廳水生態環境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福建省建立由省級政府牽頭推動,責任共擔、穩定增長的補償資金籌集機制。重點流域生態補償金采取“省里支持一部分、市縣集中一部分”的方式籌集補償資金,按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和用水量的一定標準每年上解補償資金,下游地區籌集標準高于上游地區。
錢往何處去?福建省建立獎懲分明、規范運作的補償資金分配機制。此外,為體現保護者得利,綜合考慮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采用因素法將補償資金分配至流域范圍內的市縣,在資金籌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對水質狀況較好、水環境和生態保護貢獻大、節約用水多的市縣加大補償力度,上游地區補償系數高于下游。“如閩江流域,上游的三明市、南平市的補償系數為1,下游的福州市補償系數僅為0.3。”該負責人表示。
在補償金分配環節,福建省按照水環境質量(權重70%)、森林生態(權重20%)和用水總量控制(權重10%)三類因素將補償金統籌分配至市、縣。
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主要用于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福建省將生態補償資金使用范圍細化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等6類14項。各市縣及時將補償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并進行公示,省有關部門對補償資金的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挪用補償資金、未將資金用于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的市、縣,視情節扣減該市、縣在該年度獲得的部分乃至全部生態補償資金。
2018年以來,全省累計投入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資金約44.7億元。在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引導下,福建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并持續向好。2022年以來,全省主要流域水生態環境持續保持優良,Ⅰ至Ⅲ類水質比例 97.9%。
今年3月22日,央視《新聞聯播》播出《福建:深化改革 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今年福建在體制機制上不斷創新。福建還將從閩江下游流域籌集的生態補償資金中,繼續新增投入,支持推動上游庫區網箱養殖綠色轉型,加強上下游協同治理。
今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有關舉措,推動建立覆蓋更加全面、權責更加清晰、方式更加多元、治理更加高效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健全獎罰分明的制度機制,堅持“誰污染、誰治理,誰保護、誰受益”,研究完善激勵約束政策,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生態文明建設。
下一步,福建如何持續深化生態補償制度?福建社會科學院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所所長、研究員蔡雪雄建議,可將社會資金作為政府投入的有益補充,通過多元化方式,動員和匯聚各方面力量。如,可探索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產業園等多種方式,搭建生態受益者和保護者之間的利益分享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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