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等方法標準要求,顆粒物非連續采樣至少3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應非連續采樣在1小時內等時間間隔至少采集3個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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