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產生的含油金屬屑若屬于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版)》的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相關規定,規范貯存危險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版)》,900-200-08類危險廢物為:珩磨、研磨、打磨過程產生的廢礦物油及油泥;900-006-09類危險廢物為:使用切削油或者切削液進行機械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油/水、烴/水混合物或者乳化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第八十一條:貯存危險廢物應當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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